
2013年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申报补充规定
经省美协2012年八届五次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,重新规范省美协会员入会条件,不够条件,不允许申报。
1、 三次省美协组织的具有入会资格的展览入选;
2、 三次入会条件中,至少要有一次省美协单独主办的展览入选
3、 非省美协主办的展览不作为入会条件
4、 省美协单独主办的展览,优秀奖以上算二次,入选算一次,入围2次算1次
5、 中国美协独立主办的展览,可作为省展二次入会条件
6、 合作作品算半次
7、 同一展览同一画种只按一件计算
8、 不同展览同一作品只按一件计算
9、 不得同时申报省会员和中国美协会员
10、 2013年省会员申报截止日期为:2013年3月30日
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入会申请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