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新中国的重工业基地,工业题材一直以来都是辽宁美术创作的传统。在经济建设获得高速发展的今天,用更加深远的文化视野和宽厚胸怀,用美术的形式对辽宁的工业发展进行梳理和确认,是辽宁美术家又一次历史的使命。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,彰显辽宁工业文明的气魄和力量,进一步繁荣老工业基地的美术创作,振兴民族精神,我会拟举办“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——辽宁工业题材美术作品展”。
一、指导思想:
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;要反映时代变革,体现工业精神;提倡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的一致;体现出经典性、传承性、创新性。
二、主办单位: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三、承办单位:辽宁省美术家协会
四、协办单位:辽宁美术馆
五、展出时间:2018年9月
六、展出地点:辽宁美术馆
七、组织机构:
展览组织委员会:
主 任:盖成立
副主任:林建宇、胡崇炜、王易霓
委 员:石 峰、 刘 明、 冷 旭、 张 策、李宝泉、 李象群 、周国军、 侯长利、
赵世杰、 赵宝平、崔晓柏、 黄亚奇、 黄洪涛、喻国伟、杨宝峰
秘书长:范云鹏
展览评审委员会:从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专家库中遴选产生,负责作品评选。
展览监审委员会:由省文联领导及文联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组成,负责监评工作。
展览办公室:白仲霞、谭 珊、徐美慧
八、作品征集:
(一)展览面向全省征稿,画种不限。
(二)本次投稿分两轮收集,第一轮草图征集截止到3月30日,第二轮草图征集截止到5月15日,创作草图及作品登记表(见附件)以电子版形式进行申报,邮箱地址:Lnsmxgyz@163.com。
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入围作者,展览办公室将通知送交原作及相关事宜。
九、送件及作品要求
(一)作品请自行装裱,各市作品由各市美协统一送件,省美协不接收各市单独送件作品。省直单位作品直接送件。参展作品需认真填写送件登记表,并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(见附件)。
(二)作品要求:
1.凡在2015年后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展,在评选参展作品时,优先考虑新作。凡涉嫌抄袭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、展出资格,三年内取消参展资格。
2.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(高)×200厘米(宽);特殊尺寸特殊申报,组委会通过后方可进行创作。
十、作品评选及奖项:按各画种评奖并颁发证书。
十一、作者待遇:入选本次展览的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。
十二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。
十三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辽宁省美术家协会
2018年2月